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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 开发者中心 / Flash 开发人员中心 /

Flash务实主义(四)——Flash中的MVC

作者 flashyiyi

flash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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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ASH与传统环境的不同点
  • 不使用现有框架并非无法实现MVC
  • 是否使用框架应当理性对待
  • 推荐MVC框架
  • 就算是使用MVC框架也不需要完全解耦
  • 普遍误解
  • 扩展阅读

创建日期

13 April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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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与传统环境的不同点

MVC最早在1979年的时候第一次被人提出。不过,当时还不存在网络应用的概念。之后当万维网诞生之后,又过了很长时间……

它并不是自诞生就开始流行的,而改变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两个极其流行的开发框架包含了这种模式,它们就是:Struts 和 Ruby on Rails。之后,模仿者蜂拥而至。所以,在人们眼里看来,实际上是先有的Struts,然后才有的MVC,也无怪乎MVC的概念会始终沾染着Web概念,乃至和一些框架附加内容牵涉不清。

因为Struts很好用,别的不说,至少让HTML显得干净了很多。所以很多人都在用Struts,这未必是因为需要MVC模式,而是因为他们需要Struts。因此,当环境变化后,我们不使用Struts而是在使用一些其他的框架的时候,是否还应该像以前那样使用MVC框架就成为了一个问题。因为环境不同,即使在其他语言中使用MVC框架很普遍,也不代表在新环境里同样应该是如此。

AS3与传统语言的不同点:

  • AS3是单一语言环境,多层代码混在一起问题没那么严重。
  • AS3正常情况都是一次性编译全部代码,即使用了MVC框架还是需要一起编译。单独编译一个模块减少编译时间有别的办法,不需要依赖MVC。
  • AS3本身的事件和动态特性和一些框架的功能重复。
  • AS3目前的框架还很不成熟,没有提供比较醒目的功能。

结果是,至少,目前AS3的MVC框架比起传统语言并没有那么突出的作用,就算用了,也不会像Struts那样有质的变化。而且,至少在我看来,AS3的框架使用成本却不见得比Struts低。两者相减,结果就很麻烦了。

而且,AS3在不使用框架的时候有它自己的优势,使用框架会毁掉这些优点:

  • 有一个相对还可以的调试器,使用了框架会调试上产生麻烦,主要体现在单步调试步骤变多的问题上。
  • 阻碍使用IDE的功能。以Flex Builder为例,你可以通过Ctrl+单击(F4)跳转到指定方法的具体实现,通过搜索引用面板从方法的实现跳转到调用方法的位置。使用框架后,这些功能都会失效。
  • Flex framework相关功能会难以使用,诸如绑定。而且,Flex Builder支持拖拽式的将数据接口绑定到视图的功能,可以部分实现零代码编程,框架也会阻碍这个过程。

此外,企业应用和网站还好说,游戏还有另一种情况。游戏的结构并不同于原来的专门用于呈现数据的结构,可能也就是其中的用户界面(User Interface)部分和以前的结构比较类似,其他的诸如地图,诸如人物,无论怎么想也无法套用MVC框架,首先从效率上就说不过去。举个例子,一个项目有3个客户端人员在开发,一个在做地图,一个在做战斗,一个在做UI。前两者都和MVC没什么关系,结果只有一个人在用MVC框架开发界面……而且,开发前两者的时候,开发以及协作难度其实是比开发界面要高的,既然他们都搞定了,为什么开发界面的人还必须靠框架辅助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这使得FLASH比起一般的情况,会更加不适合使用MVC框架。

不使用现有框架并非无法实现MVC

既然我在说框架不好用。那么不用框架,我们又该怎么做呢?

实际上,如果你只是想实现单纯的模型—视图—控制器(Model View Controller)分工职守,它只是一个架构模式而已。将模型和视图的代码分开,并提出控制器的代码,然后互相调用各自方法就算完事了。Model的全部引用放在固定的位置,View的引用使用静态属性储存或者用管理类管理,Command可以作为函数或者类直接初始化并执行,亦可以通过反射。这并不需要专门的工具类来辅助,附加成本也比较小,自然就可以适用于任何规模的项目。

当然,你可以实现一个简单的通信框架,提供必要的功能,如果你需要的话。这和使用一些专门的MVC框架需要的成本是完全不同的。

然而,我的意见则是——MVC是非常好的架构模式,不管什么样的项目都建议尝试使用,但是用框架的话,请务必谨慎。

关于最简的MVC,最近看到一个让人很囧的例子。不过这个例子对大家理解MVC是有帮助的。

这玩意的确……基本算是MVC,只差一点而已。MVC是架构模式,至少结构上要分开,即使不分文件至少要让能看得出来谁是谁(原文可没有红字),所以只需要把这些代码分成三个文件,那就可以称得上是最简的MVC了。

这是我在他的下面补充的代码。

结果是,View只关心与自己相关的Model和Command,Command只关心与自己相关的View和Model,Model谁都不关心,这和一般情况需要的解耦目标是一致的。虽然这样并不算完全解耦,但是至少在思路和逻辑分离上是做到了,仅仅是协作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无法实现自由的并行开发,而这个加入简单的反射也可以解决。

所以,单纯的MVC并不困难,没什么要不要放弃一说。还有就是上面只是极端例子,但就算是这种东西,比起完全不实现MVC,也至少实现了50%以上的内容。

是否使用框架应当理性对待

程序员都是理科生,应当用理科生的思考方式(当然我并没有让你们都去模仿Sheldon)。在使用MVC框架的过程中,不管是觉得好,还是差,都要考虑清楚问题的源头在哪。

觉得MVC框架不好用,降低效率,是否曾经有过平行对比的例子,你能否确认不用它效率就确实能提高?效率低有没有可能是框架之外的原因?

觉得MVC框架好用,提高效率,是否有平行对比的例子?你怎么就知道是使用了框架的功劳,而不是规范了代码结构,制定了新的协作流程,甚至是开发人员水平提高的功劳?怎么知道MVC框架并没有起了反效果?

使用了框架,看到了结果,然后根据结果的好话直接判定框架的好坏,这太武断了,作为一个理科生,我们绝对不能这样做。至于那类连比较都没有,而是以“我用了框架,项目依然完成了,没有因为用了框架而失败”这种理由来支持使用某个框架的人,我无言以对。

推荐MVC框架

我并没有完全反对使用MVC框架。这要看你的项目类型,规模,人数。满足条件的时候当然可以使用。尤其是在企业应用里,如果你有幸出现六个客户端的话,没MVC框架可能还真是会出问题。

pureMVC和Cairngorm是两个较早出现的框架,目前我不建议再使用它们。pureMVC的问题在于过于强调分离而缺乏实际功能,提供的便利很难抵消它本身的消耗,性价比较低。Cairngorm的问题则在于过于强调模型更新视图的流程,限制太多,灵活程度不够。

后出的几个框架就好多了,Mate使用了一个全局事件定义,配合FLEX写法非常简略。Swiz则是用控制反转+依赖注入,也就是Spring的做法,而且元标签注入的方式很有趣,感兴趣的可自行查阅资料。

我这里要说的是Robotlegs。这是一个和Swiz非常相似的框架,但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首先它是基于pureMVC的,你依然可以像pureMVC这样来使用它,对于相信pureMVC的团队它是很容易接受的代替品。他让pureMVC也同样拥有了控制反转和依赖注入,包装了大部分功能,配置代码大大减少,而且不管用不用FLEX framework都可以很自然地使用它。

Robotlegs的教程可以看这里:

http://wenku.baidu.com/view/42a08b235901020207409c60.html

但我得提醒大家,虽然我觉得Robotlegs很便利以及有趣,但是并没有在项目里使用它,因为我的项目规模不大,而且是游戏。实际上,我甚至自己实现了一个依赖注入框架,可以很简单的加入到现在的项目中,成本几乎为零,却依然没有去用。使用一个东西要看是否需要去用,而不是可以用就用,更不是“因为用了没有遇到问题所以就用”。用一个东西必须有收益才可以,尤其是在明明看到有损失的时候。仅仅是用“看起来更正规”这类自我满足的理由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太愚蠢了。

当然,如果你需要它,那就应该毫不犹豫的使用。不要受到抱怨框架的人影响,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问题,提出的理由也未必是正确的,你并不一定会赴他们后尘——前提是你真的需要它,而且,要将使用框架需要的条件全部补齐。

就算是使用MVC框架也不需要完全解耦

解耦是一个扩展性要求,但扩展性要求并不是越多越好的。

这是一个普遍的误区。诸如使用pureMVC的人,很多都纠结于完全的解耦,以至于用了Command,在Command中改变View的时候还是必须要发一遍Notification。

Command这种类,一般都是在相关的View,Model完成后才开始编写的。比如普通的StartupCommand,OpenWindowCommand,没有对象又如何编写?它在编写顺序上应该是,就算不是也是可以放在View和Model之后的。那么在协作关系上,他就可以直接访问所有相关类,不需要为了这种原因而解耦。

虽然pureMVC将消息全局化了,但是消息实际上是分局部和全局的。比如一个Proxy发生变化要求所有监听某个消息的View更新,那么当然应该发一个叫做I_AM_CHANGED的Notification,并由不同的View来监听这个消息并更新,这个就应该是全局消息。但有些消息就是局部的,是一对一的,比如一个叫做SEND_DATA_TO_WINDOW1的消息,按它的字面意思就应该是刷新WINDOW1,那么由它来触发的Command,就应该直接耦合 WINDOW1这个View来设置值,而不是再发个类似REFRESH_WINDOW1的消息,因为SEND_DATA_TO_WINDOW1的名字已经确定是针对这个View了,如果最终它却没有操作这个View,那才是有问题的吧?

解耦归解藕,但是对于已经有了意义上的联系的模块,结果却不耦合,在任何时候都是没有意义的。即使需求变化,逻辑变化了,使得SEND_DATA_TO_WINDOW1最终不是改变WINDOW1的数据,而是WINDOW2的数据,那么这个Command连带相关Notification的名字就必须修改,也就是说,意义上的紧密联系,在实际操作上和耦合了是一回事。既然已经是这样了,再做成不耦合,给自己制造麻烦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除了上面的情况,我们也要考虑,真的有必要将项目拆得那么细致么,有没有必要为了1%以下的可能性来解耦两个相关性很强的部分?比如一个叫做ShopPanel的View和一个叫做ShopModel的Model,到底在什么情况下,ShopPanel会不去调用ShopModel,而是别的东西?而且Panel上可能还有各种文字,使得自己意义上只能调用商店的数据。真是要调别的东西,应该重新制作一个新的View吧?而且别忘了pureMVC是可以多个Mediator套用一个View的。这种情况下,我们直接在Mediator中耦合ShopModel,有什么不可以的?当然,反过来,ShopModel被多个View调用的情况很普遍,所以我们不能让它来耦合ShopPanel。这些规则实际上是很明确的,是完全可以预知的。就算预知错误,也是很容易修正的。

解耦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盲目的最求扩展性,只会让自己的程序变成一盘散沙。正是适量的耦合,程序才能拥有一个确定的形态,才不会让人感到茫然。

普遍误解

其实现在使用框架的人群里,真的能够发挥框架长处的确实比较少,尤其是在水平层次较低的Action Script开发人员之中。一方面,这污染了框架的名声,同时也是不建议使用框架的理由之一,因为人员水平限制也是实际项目中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如果你决定使用MVC框架,就必须提高自己的认识。我拣几个最常见的问题来说吧。

  • 并不是用了消息通信就算用了MVC
  • 消息通信只是一个手段,只使用框架的通信功能在View之间发送消息的话,而将其他功能全部抛弃的话,直接使用事件更好,那还套一个MVC框架就是在没事找事了。

    MVC关键还是在于代码逻辑的分配,通信只是个附赠品而已。要了附赠品而扔了原来的商品——咱们买的不是小浣熊干脆面,对吧。

    但是如果你的目的就是赠品,其实也没什么。比如你就是想用的这个通信框架来发发消息,就不打算用它的MVC,又或者MVC部分是自己实现的。那么我还是建议你把消息部分干脆也自己实现了,别人的始终没有自己的好。

  • 既然用了MVC框架,就不要图省事
  • 要清楚,松散耦合不仅仅是一个形式,目的在于减少模块间的联系。因此,如果你一方面在解除两个模块之间的耦合,一方面自己又没头没脑的将其他模块的内容耦合进来,就会使得你的行为变得没有意义。

    现在一些人一方面在硬套框架,一方面又图省事而随意引入其他类,就属于这样的行为。那些类是可以引入,但你这样做,框架本身的意义就没有了。要不你就不用框架,要不就别这样干,这里只能二选一。

  • 是Mediator知道View的一切,View完全不知道Mediator,而不是相反
  • 对于使用pureMVC的同僚们,我真是不明白你们到底是怎么把这个反过来理解成“View知道Mediator的一切,而Mediator完全不知道View”的,因为官方实例上写的很明白。估计是把mediator当成通信专用的模块类了吧。但是如果你放弃了mediator分离View代码的特性,只是用来通信的话,至少要保留原来的通信功能,就是让Mediator依然可以直接访问View。否则既然Mediator是用来通信的,它却不能操作View,结果还得设法和View再通信一次……

    pureMVC要求“View完全不知道Mediator”是为了能够在不修改View的情况下更换Mediator,但这种需求并不多(多的是在Mediator不变的情况更换View,这个需要用接口或者条件判断解决),所以可以放宽点让他们互相引用,这样两者通信都能畅通。

    pureMVC实现“View完全不知道Mediator”的方法是用Mediator直接去监听View的某个组件的鼠标事件。这只需要监听一次,也不需要传递消息。Mediator存在的期间,按pureMVC的标准View应该是没有任何监听逻辑的。

扩展阅读

  • http://baike.baidu.com/view/31.htm
  •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9/0804/08/163747_4655702.shtml
  • http://hi.baidu.com/5%B1%CF%D2%B5%D2%D4%BA%F3/blog/item/2a018366a08e54cde6113af7.html
  • http://hi.baidu.com/lwcandwo/blog/item/8fb4b3036d01eb8ad43f7cf4.html
  • http://developer.51cto.com/art/200904/1206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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