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ssibility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兼容设备软件许可协议

1. 免责声明、约束性协议与附加条款及协议。

1.1 免责声明本软件和其他信息按“原样”提供,并且不保证没有错误。对于使用本软件、认证中心服务或其他第三方产品所获得的性能和结果,Adobe及其供应商与认证中心不提供且无法提供保证。除非依据使用者所在区域的适用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前述任何保证、条件、陈述或条款,否则,Adobe及其供应商以及认证中心不做出明示的或暗示的保证条件、陈述或条款(无论是依据条例、普通法、惯例、常例或其他法规条例)包括但不限于不侵犯第三方权益、适销性、完整性、质量可靠或适用于任何特定用途。第1.1节和第10节在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无论终止的原因如何,但并非暗示或授予使用者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本软件的权利。

1.2 约束性协议:Adobe软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一经使用、复制或分发,即视为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对下列条款中的规定:

- 使用(第3节);
-
可转让性(第5节);
-
连通性和隐私(第7节),包括:
-
更新
-
本地存储
-
设置管理器
-
对等式辅助网络技术
-
内容保护技术
-
使用Adobe在线服务
-
免责声明(第1.1节);
-
责任限制(第10节和第17节)。

在接受本协议后,本协议效力及于使用者和任何获得本软件的实体及代表其使用本软件之他人。如不同意,请不要使用本软件。

1.3 附加条款及协议。Adobe仅允许使用者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情况下使用本软件。使用本软件中包括的某些第三方材料可能会受其他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此类条款和条件通常会自成单独的许可协议或这些材料附带的“自述文件”,或http://www.adobe.com/go/thirdparty_cn上的“第三方软件声明和/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中找到。如果上述条款和条件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发生抵触,应由其取代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 定义。

“Adobe”在本协议的12(a)小节适用时是指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地址为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除此之外皆指依爱尔兰法律成立、隶属于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的下属公司及许可证持有者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地址为4-6 Riverwalk, Citywest Business Campus, Dublin 24, Ireland。

“获授权的操作系统”指下列操作系统版本:(a)对于Adobe Reader软件,http://www.adobe.com/cn/products/reader/systemreqs,(b)对于Adobe AIR,http://www.adobe.com/go/airmobilesysreq_cn,(c)及对于Flash Player,http://www.adobe.com/go/flash-player-mobile-requirements-cn

“兼容设备”指符合本软件文档中所述的系统要求的设备。

“设备”指移动设备、手持电话、掌上电脑或其它实质相似的互联网设备或与互联网连接的设备。

“个人计算机”或“PC”指主要设计用来执行由无关第三方软件供应商提供的各种生产、娱乐及其它软件应用程序的硬件销售产品,该硬件产品须搭配安装时下一般用途的便携式计算机、桌面计算机、服务器及大型平板式微处理器计算机上广泛使用的全功能、全特征集操作系统方可运作。个人计算机的定义不包括为下列主要用途而设计和/或营销的硬件产品:电视机、电视接收器、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影音接收器、收音机、耳机、音响、掌上电脑(“PDA”)、电话或类似电话的装置、游戏机、个人录像机(“PVR”)、数字多功能光盘播放器(“DVD”)或其他光学媒体、录像机、静物照相机、摄录机、视频编辑和格式转换设备以及视频图像投影设备;此外,亦不包含任何其他类似的消费性、专业或工业设备。

“本软件”指(a)随附了本协议的文件(以电子或物理介质提供)、磁盘或其他介质的全部内容,其中可能包括(i)Adobe或第三方计算机信息或软件,包括Adobe Reader®(“Adobe Reader”)、Adobe AIR®(“Adobe AIR”)和Adobe Flash® Player(Adobe AIR和Flash Player统称“Adobe Runtime”);(ii)相关的说明性书面材料或文件(“文档”)和(iii)字体;以及(b)Adobe于任何时间提供给使用者的升级版、修改版、更新、附加组件及前述内容的副本(统称“更新版”)。

“使用”指访问、安装、下载、复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的功能而获益。

3. 软件许可证。

如果使用者自Adobe或其授权许可人处取得本软件,并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包括第4节所述的限制),Adobe即授予使用者依据文档中描述的用途(见下文)使用本软件的非独占性许可,但任何情况下仅供用于获授权操作系统中未经修改的软件的安装和使用。

3.1 常规使用。使用者可以在兼容设备上安装并使用本软件的一份副本。请参见第4节中有关使用本软件的重要限制。

3.2 分发本许可证不授予使用者发放子许可证或分发本软件的权利。有关取得在有形介质或内部网络上或随产品或服务分发本软件的权利的信息,请参阅http://www.adobe.com/cn/products/reader/rdr_distribution1.html(Adobe Reader),或http://www.adobe.com/go/licensing_cn(Adobe Runtime)。

3.3 备份副本。使用者可以制作一个软件副本,但不得因存档之外的其他用途安装或使用该副本。除非依据第5节的规定转让本软件的全部权利,否则不得将权利转让给该备份副本。

4. 义务和限制。

4.1 Adobe Runtime限制。使用者仅可在运行获授权操作系统的兼容设备上使用Adobe Runtime软件,但不得在任何其他非PC设备上使用任何Adobe Runtime软件,亦不得将任何Adobe Runtime软件与任何操作系统的任何其他嵌入式或设备版本一起使用。为避免存疑,举例而言,使用者不得在下述任何设备上使用Adobe Runtime:(a)机顶盒(STB)、游戏机、电视机、DVD机、媒体中心(不包括Windows XP Media Center版本及其后续版本)、电子公告牌或其他数字标牌、互联网设备或其他与互联网连接的设备、医疗设备、自动取款机、信息通讯设备、游艺机、家庭自动化系统、自助服务机、遥控设备或任何其他消费电子设备,(b)基于运营商的移动、有线、卫星或电视系统,或(c)其他闭路系统设备。Adobe未授予此类禁止用途的Adobe Runtime使用权利或许可证。有关在此类系统上分发授权Adobe Runtime的信息,请访问http://www.adobe.com/go/licensing_cn

4.1.1 AVC视频限制。本软件可能包含H.264/AVC视频技术,使用该技术须遵守下列MPEG-LA, L.L.C.声明:

本软件由AVC专利组合许可授权,消费者可出于非商业的个人用途,用于(I)依据AVC标准(“AVC视频”)对视频进行编码;和/或(II)解码由消费者编码、用于个人非商业活动的AVC视频和/或从授权提供AVC视频的视频提供商处获得的AVC视频。本协议不授予且不默示任何其他用途的许可。可从MPEG LA, L.L.C.获取更多信息,请参阅http://www.mpegla.com

4.2 Adobe Flash Player限制。不得在任何规避视频、音频和/或数据内容保护技术措施(包括Adobe的安全RTMP措施在内)的应用程序或设备上使用Adobe Flash Player。Adobe未授予此类禁止用途的Adobe Flash Player使用权利或许可证。

4.3 Adobe Reader限制。

4.3.1 转换限制。除非Acrobat.com附加使用条款或其他Adobe产品或服务条款明示许可,否则使用者不得将Adobe Reader与在将PDF文件和其他文件格式(例如TIFF、JPEG或SVG文件)相互转换时需要使用或依赖Adobe Reader的任何其他软件、插件或增强程序集成或配合使用。

4.4 声明。不得更改或删除软件中出现的任何版权声明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4.5 不得进行修改或逆向工程。不得修改、改编或翻译本软件,或基于本软件创作衍生作品。不得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试图发掘本软件源代码的操作。如果使用者是欧盟地区的用户,请参阅本协议末尾第16节“欧盟规定”标题下的附加条款。

5. 转让。

除非本协议有明示许可,否则不得租赁、出租、发放子许可证、让渡或转让本软件的权利,或者授权将本软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复制到其他用户的设备上。但可以在下述情况下将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其他法律实体:(a)使用者对个人或实体转让(i)本协议,以及(ii)本软件和与本软件捆绑或预安装在一起的所有其他软件或硬件(包括所有副本、更新版和先前版本);(b)使用者不保留任何副本,包括个人电脑或设备上存储的备份和副本;以及(c)接收方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使用者获得本软件有效许可证时接受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即使符合前述条件,使用者仍不得转让本软件的教学版、预发行版或不可转售的副本。

6. 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权利。

本软件及使用者制作的任何授权副本的知识产权均属于Adobe及其供应商。有关软件的结构、组织和代码的有价知识产权(例如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均属于Adobe及其供应商。本软件受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版权法)以及国际协约条款保护。除非明确表述,否则本协议不授予使用者对本软件的任何知识产权,且Adobe及其供应商保留未明确授予的其他所有权利。

7. 连通性和隐私。使用者承认并同意下述条款:

7.1 使用PDF文件。使用本软件打开已启用广告显示功能的PDF文件时,使用者的设备可能会连接到由Adobe、广告商或其他第三方运营的网页。此时会发送使用者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网页托管方可能会使用技术发送(或“提供”)广告宣传或其他电子内容,并让其显示在已打开的PDF文件中或附近。网站运营商还可能使用JavaScript、网站信标(亦称作动作标签或单点图)和其他技术,以提高和衡量宣传有效性以及个性化宣传内容。使用者与Adobe网页的通信受“Adobe在线隐私政策”(请参阅http://www.adobe.com/go/privacy_cn网页的“Adobe在线隐私政策”)的约束。Adobe不得访问或控制第三方可能使用的功能,并且第三方网页信息处理实践不在《Adobe在线隐私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7.2 更新。如果使用者的设备已连接到互联网,本软件可能会在不另外通知的情况下检查可自动下载更新并安装到使用者的设备,其中包括针对特定设备进行过优化的更新,并告知Adobe软件更新已成功安装。执行更新操作时,不会将个人身份信息发送到Adobe,除非在某些司法辖区将IP地址视为个人身份信息。Adobe对自动更新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包括使用者的IP地址)的使用受“Adobe在线隐私政策”的约束。

7.3 本地存储。Flash Player和Adobe AIR允许第三方在使用者设备上的本地数据文件(称为本地共享对象)中存储特定信息。第三方应用程序请求存储在本地共享对象中的信息类型和数量可能因不同应用程序而异,相关要求由第三方控制。有关本地共享对象的更多信息以及了解如何在您的计算机上限制或控制本地共享对象的存储,请访问https://settings.adobe.com/flashplayer/mobile

7.4 设置管理器。Flash Player和使用Adobe AIR的第三方程序可能会将某些用户设置作为本地共享对象存储在您的设备上。这些设置不包含与您有关的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它们与您设备上的Flash Player或使用Adobe AIR的第三方程序实例相关,可让您定制运行时功能。使用者可以在Flash Player设置管理器中修改此类设置,包括可限制第三方存储本地共享对象。有关如何配置各版本Flash Player的更多信息(包括如何使用Flash Player设置管理器禁用本地共享对象),请访问https://settings.adobe.com/flashplayer/mobile。卸载第三方程序后,即可删除使用Adobe AIR的第三方程序的相应设置。

7.5 对等式辅助网络技术。借助Adobe Flash Player与Adobe AIR,第三方应用程序可连接到Adobe Server或Adobe Service,并允许在两个Adobe Runtime客户端之间进行直接通信,或者连接作为对等式或分布式网络一部分的Adobe Runtime客户端,从而让其他参与者得以直接使用网络带宽等部分资源。在加入上述对等式或分布式网络之前,将提示使用者是否接受此连接。您可以使用Flash Player设置管理器,管理对等式辅助网络设置。要了解关于使用设置管理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settings.adobe.com/flashplayer/mobile。可在http://www.adobe.com/go/RTMFP_cn上了解有关对等式辅助网络的更多信息。

7.6 内容保护技术。使用Adobe Runtimes访问受Adobe Flash Media Rights Management Server或Flash Access软件保护的内容时(“内容保护”),为了播放受保护的内容,本软件可能会自动向因特网上的服务器请求媒体使用权利和个性化权利,同时下载并安装必要的软件组件,包括任何可用的内容保护更新。您可以使用Flash Player设置管理器清除内容许可信息。要了解关于使用设置管理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settings.adobe.com/flashplayer/mobile。可在http://www.adobe.com/go/protected_content_cn上了解有关内容保护的更多信息。

7.7 使用Adobe在线服务。如果使用者的设备已连接到互联网,本软件可能会在不另外通知的情况下,按照一定间隔或周期提供帮助,方便使用者访问由Adobe或其关联公司所维护的网站上托管的内容和服务(“Adobe在线服务”)。该类Adobe在线服务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Acrobat.com。某些情况下,Adobe在线服务虽然在网站上提供,但却可能是本软件的特性或扩展。而在某些情况下,访问Adobe在线服务可能需要单独预订,或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和/或同意其他使用条款。Adobe在线服务可能不提供所有语言的版本或向所有国家的居民推出,而且Adobe可随时基于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Adobe在线服务。对于以前免费提供的Adobe在线服务,Adobe保留对其访问或使用开始收费的权利。如果使用者的设备已连接到互联网,本软件可能会在不另外通知的情况下从Adobe在线服务更新可下载材料,以便使用者在离线时也能立即使用这些Adobe在线服务。本软件连接到互联网时,不会发送任何个人识别信息,除非在某些司法辖区将IP地址也视为个人识别信息。尽管有上述规定,登录到Acrobat.com时,Adobe可能会将使用者的用户和密码发送到Adobe的服务器,并根据Acrobat.com附加使用条款进行存储。只要本软件与互联网连接并与Adobe网站通信,无论自动连接或是根据使用者明确请求,均适用“Adobe在线隐私政策”。此外,除非当时已向使用者提供单独使用条款,否则将适用“Adobe.com使用条款”(http://www.adobe.com/go/terms_cn)。请注意,Adobe隐私政策允许追踪网站访问,并详细记录追踪主题、cookies的使用情况、网站信标和类似设备。

8. 第三方产品。使用者承认并同意下述条款:

8.1 第三方产品。本软件可能允许使用者访问第三方内容、软件应用程序和数据服务,包括多样化的互联网应用程序(“第三方产品”),并与之进行互通。访问和使用任何第三方产品(包括任何商品、服务或信息)均受此类产品的条款和条件以及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版权法的限制。第三方产品不归Adobe所有或提供。使用者同意在使用此类第三方产品时不违反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版权法。Adobe或第三方可随时基于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第三方产品。Adobe不控制、担保或承担第三方产品的责任。使用者与任何第三方就第三方产品达成的协议,包括该方的隐私政策、使用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交付和付款事宜,以及与该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担保或声明,概属使用者与该第三方之间的行为。第三方产品可能不提供所有语言的版本或向所有国家的居民推出,Adobe或第三方可随时基于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第三方产品。

8.2 除非Adobe或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在另一协议中明确同意,否则根据第1.1节和第10节的保证和责任限制,使用者使用Adobe和第三方产品的风险,一概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9. 数字证书。使用者承认并同意下述条款:

9.1 使用。Adobe AIR可使用数字证书帮助使用者识别第三方创建的Adobe AIR应用程序发行商。此外,Adobe AIR还使用数字证书确定通过传输层安全(TLS)协议访问(包括通过HTTPS访问)的服务器。使用者的设备在验证数字证书时可能会连接到互联网,以下载最新证书撤销列表(CRL)或更新数字证书列表。此访问可能由本软件或基于软件的应用程序完成。数字证书由第三方认证中心和个性化供应商(具体参见http://www.adobe.com/go/protected_content_cn,统称“认证中心”)颁发,或自行签署。

9.2 条款和条件。购买、使用和信任数字证书是使用者和认证中心的责任。在使用者信赖任何认证文件、数字签名或认证中心服务之前,使用者应该审阅相关认证中心提供服务时所依据的使用条款和条件,包括诸如任何订户协议、证书信任方协议、证书政策和惯例声明。请访问http://www.adobe.com/go/partners_cds_cn上的链接,了解有关Adobe认证文档服务(CDS)供应商的信息,并访问http://www.adobe.com/security/approved-trust-list.html上的链接,了解有关Adobe认可信任列表(AATL)供应商的信息。

9.3 同意书。使用者同意(a)数字证书在核证时可能已被撤销,尽管数字签名或证书看似有效,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b)本文档的签名人、适用的认证中心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疏忽可能危及数字证书的安全性或完整性;以及(c)证书可能是自行签发,而非由认证中心提供。使用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信赖证书。除非认证中心为使用者单独提供书面担保,否则适用数字证书的风险一概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9.4 第三方受益人。使用者同意,使用者信赖的所有认证中心均为本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且与Adobe同样拥有以其自身的名义强制执行此协议的权利。

9.5 补偿。对于因为或有关使用或信任任何相关认证中心服务而引起的任何及全部责任、损失、诉讼、损害或索赔(包括所有合理的费用、成本和律师费),使用者同意不向Adobe及任何适用认证中心(除非其条款及条件中明确规定)追究赔偿责任;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a)信任逾期或撤销的证书;(b)未正确核证证书;(c)在未经适用的条款及条件、本协议或适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证书;(d)在信任发行商服务或证书时未能做出合理的判断;或(e)未能履行服务相关条款及条件规定的义务。

10. 责任限制。

Adobe及其供应商或认证中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任何损失、索赔或费用或任何相应而生、间接、附带的损失或任何失去的利润或储蓄承担任何责任,即使Adobe代表已被告知出现这种损失、伤害或索赔的可能性。前述限制和排除情况在使用者所在地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用。Adobe、其供应商及认证中心按本协议规定所应承担的累计赔偿总额,应以本软件的售价(如有)为上限。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并不对因Adobe疏忽所造成的死亡或个人伤害以及欺骗(诈骗)加以限制。Adobe代表其供应商及认证中心的行使权利范围仅止于本协议所述的排除及/或限制义务、保证及责任等规定,不包含任何其他事宜或其他目的。关于其他信息,请见本协议末尾的具体国家和地区资料(如有)或与Adobe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11. 出口规则。

使用者同意不将本软件装运、转让或出口到《美国出口管理法》或任何其他出口法规、限制或规则(统称“出口法规”)所禁止的国家,或以上述法规禁止的方式使用本软件。此外,如果依据出口法规本软件被视为出口控制制品,使用者须声明并保证使用者不是贸易禁运国(包括但不限于伊朗、叙利亚、苏丹、古巴和朝鲜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不居住在这些国家以及依据出口法规使用者不会被禁止接收本软件。授予使用者使用本软件的所有权限的前提条件是,如果使用者不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使用者将丧失本软件的使用权限。

12. 准据法。

本协议应以下列国家或地区现行的实体法规作为执行和释义的依据:(a)取得本软件许可证的地点如为美国、加拿大或墨西哥,则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为准据法;或(b)取得本软件许可证的地点如为日本、中国、韩国或其他东南亚国家,而其官方文字为表意(如汉字、日本汉字或韩文汉字)或其他以表意字体结构为基础或相似的文字书写(如韩语字母、日语字母),则以日本法律为准据法;或(c)在上述以外的司法辖区取得本软件的许可证,则以英格兰的法律为准据法。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法院(当加利福尼亚州法律适用时)、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当日本法律适用时)以及英格兰伦敦的法院(当英格兰法律适用时)应对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有其各自的非独占性裁判权。本协议不受任何管辖地区法规冲突原则或《联合国国际商品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已明示排除其适用性)的限制。

13. 总则。

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裁定无效且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它们应依然有效且可按其条款执行。本协议不会损害任何消费者方的法定权利。本协议的修改须经Adobe授权官员书面签署后方能生效。Adobe可能会按其他或不同条款许可使用者使用本软件的更新。这是Adobe与使用者之间有关本软件的完整协议,它将取代先前任何与本软件相关的陈述、讨论、承诺、书信或宣传。

14.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须知。

如果最终用户为美国政府,Adobe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平等机会法律,其中包括(如果适用的话)Executive Order 11246(修订版)、1974年Vietnam Era Veterans Readjustment Assistance Act第402条(38 USC 4212)、1973年Rehabilitation Act(修订版)第503条的规定以及41 CFR中第60-1到60-60、60-250和60-741部分的规则。前一句中提到的确认性行动条款和规则应纳入本协议之中。

15. 遵守许可证。

如果使用者是一家营利事业或组织,需同意在得到Adobe或Adobe的授权代表的通知后三十天(30)内充分证明并保证在获得通知之时使用的任何及所有软件均具有Adobe的有效许可证。

16. 欧盟规定。

本协议中的内容(包括第4.5节)不得限制使用者依据强制法律而享有且不可放弃的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的权利。例如,如果使用者是欧盟(EU)地区的用户,如使用者为实现本软件与其他软件程序的互操作性而以书面方式要求Adobe提供实现上述互操作性所必需的信息,但Adobe未提供此类信息,根据适用的法律中规定的某些条件,使用者可能有权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此外,上述反编译仅限由使用者本人或其他有权代表使用者使用本软件副本的人员执行。Adobe有权在提供此类信息之前提出合理条件。由Adobe提供或由使用者通过此类许可获得的任何信息,只能由使用者为此处讲述的目的而使用,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创建任何与本软件风格基本相似的软件,或用于任何其他侵犯Adobe或其许可证颁发者版权的行为。

17.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17.1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和奥地利用户的责任限制。

17.1.1 如果使用者在德国或奥地利获得本软件,而使用者通常居住在该国,那么第10节不适用。这时,在符合第17.1.2节的前提下,Adobe就赔偿金的法定责任应仅限于:(a)Adobe对因轻微疏忽而违反实质性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金不超过在达成许可协议时可预见的典型损失数额;以及(b)Adobe对因轻微疏忽而违反非实质性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7.1.2 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任何强制性法定责任,尤其是属于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责任、规定具体担保的责任或因失责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

17.1.3 使用者必须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尤其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制作本软件和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副本。

如果使用者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从Adobe获得任何信息,请使用本产品中附带的地址和联系信息或通过网站http://www.adobe.com/cn与使用者所属地区的Adobe办事处联系。

Adobe、Adobe AIR、AIR、Flash和Reader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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